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无锡奕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杭河福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7424879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苏0281民初11552号 |
案号 | (2017)苏0281执1804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7-03-09 |
发布日期 | 2017-04-01 |
已履行 | |
未履行 |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无锡奕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给付江阴市华泰防火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45000元,并支付122500元自2014年10月22日起、22500元自2015年10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1.5倍计算的利息。 二、驳回江阴市华泰防火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900元(江阴市华泰防火工程有限公司已预交),由无锡奕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直接给付江阴市华泰防火工程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