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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遂市监处〔2021〕51090021000199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未按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7000万元,责令改正,向社会公告未备案单位和产品名称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23
    决定机关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孟小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