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州昌圣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谭志雄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05892457-2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粤01民终12235号
    案号 (2017)粤0104执3515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9-25
    发布日期 2017-10-16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广州昌圣投资有限公司、广州雄森酒店用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肖智君支付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工资32002元; 二、广州昌圣投资有限公司、广州雄森酒店用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肖智君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5000元; 三、驳回广州昌圣投资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四、驳回肖智君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两案受理费20元,由广州昌圣投资有限公司、广州雄森酒店用品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