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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运罚决字[2016] 第33060041160002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绍兴市鼎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改变许可条件,导致其与相应许可条件不符
    行政处罚内容 2016年11月25日11时06分,绍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绍兴市鼎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驾校场地无训练道路,训练项目设施设备改变,不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3)的规定。因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四条,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改变许可条件,导致其与相应许可条件不符被我执法人员查获。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四条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1-30
    决定机关 绍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寿建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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