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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湖浔市监处〔2021〕24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的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醉九门”槟榔1袋、“MLEKOVITA”牛奶1盒;二、处罚款肆仟元(4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1
    决定机关 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