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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内(乌)煤安罚【2022】1-1 1-2 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8.8万元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5-12
    决定机关 乌审旗能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