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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内(乌)煤安罚【2021】3号及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超强度生产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该矿停产整顿并处罚贰佰万元整,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处罚壹拾伍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06
    决定机关 乌审旗能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