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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锡梁综执案字[2021]第210904012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3月10日,无锡市梁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中队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在北禅寺巷东林中学门前有散发商业广告的人员,商业广告包括“精品课堂精锐1对1”等内容,经查,系当事人无锡市世纪晓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所为,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散发商业广告的相关审批手续。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了执法证件。1、现场检查笔录2、现场检查照片3、责令改正通知书4、整改核查情况表根据《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6
    决定机关 无锡市梁溪区城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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