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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钱塘市监罚处〔2020〕02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2、罚款12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24
    决定机关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塘新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邹宝根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