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高新工商处字[2016]5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1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05-31 |
决定机关 | 襄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官宇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