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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东交罚[2021]055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9月28日10时33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东莞市中堂镇新兴路28号中堂交通运输分局政务办事窗口进行营运车辆年度审验,发现当事人使用粤SA9367重型货车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28
    决定机关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