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乌)应急罚〔2021〕执法危-00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违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25000元(贰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4-14 |
决定机关 | 乌海市应急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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