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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宿豫交运罚字【2019】01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8号修改)第14条第3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关于连云港双丰物流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21
    决定机关 宿豫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