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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青岛弘威东方特种沥青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丁义华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7575706-3
    执行依据文号 (2013)黄商初字第2385号
    案号 (2014)黄执字第0044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4-01-14
    发布日期 2015-07-0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山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原告人民币5911663.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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