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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浦市监案处字〔2016〕第15020161147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在其注册备案的网站上,发布其生产的净水产品的性能的宣传内容与事实不符,存在对商品的性能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8-17
    决定机关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