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天津中际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12011656****60XY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津72民初41号
    案号 (2019)津72执16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海事法院综合审判庭
    执行法院 天津海事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4-25
    发布日期 2019-05-2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天津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天津中际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天津开发区华捷物流有限公司支付66900元;二、被告天津中际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天津开发区华捷物流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以66900元为本金,自2016年11月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计算)。如被告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43元,由被告天津中际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