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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瑞公(消)行罚决字〔2017〕029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商城集团有限公司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案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位于瑞安市安阳街道商城大道168号的浙江商城集团有限公司楼房区商铺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七十五条,决定给予浙江商城集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浙江商城集团有限公司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中国银行瑞安支行(银行账号:358462661967)。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瑞安市公安消防局 2017年7月14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7-14
    决定机关 瑞安市公安消防局
    法定代表人 吴超凡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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