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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浏阳市佳华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余树南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4064539X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安法民一初字第842号
    案号 (2015)安执字第0038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化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湖南安化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6-25
    发布日期 2016-12-27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湖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它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浏阳市佳华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陈德强各项经济损失30464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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