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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榕仓市监 建 罚决〔 2019 〕44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2790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111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22
    决定机关 建新市场监督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