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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滕环罚字〔2019〕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危废暂存间内存储的危险废物包装物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行政处罚内容 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伍万元(¥50,0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2-21
    决定机关 枣庄市滕州市生态环境部门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