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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滕环罚字〔2018〕7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利用雨水排放口外排超标废水,涉嫌利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行政处罚内容 移交公安机关,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3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16
    决定机关 枣庄市滕州市生态环境部门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