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诸市监罚处字〔2020〕37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未经检疫的151.96千克猪肉;2、罚款1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6-30 |
决定机关 |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寿伯龙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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