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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连市监筱罚字[202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23
    决定机关 筱埕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林铭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