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润峰电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7080068****307W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826民初2784号
    案号 (2020)鲁0826执恢38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微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微山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11-06
    发布日期 2021-02-25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山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反诉原告)润峰电力有限公司支付给原告(反诉被告)江苏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款项360000元,于2020年2月29日前支付50000元,于2020年3月20日之前支付50000元,于2020年4月20日前支付50000元,于2020年5月20日前支付50000元,于2020年6月20日前支付50000元,于2020年7月20日前支付50000元,于2020年8月20日前支付60000元。 二、原告(反诉被告)江苏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放弃其余诉讼请求,若被告(反诉原告)润峰电力有限公司未按上述条款按时支付任意一期款项的,需另行承担违约金20000元,原告(反诉被告)江苏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可以按标的360000元(扣除已支付部分)及违约金一并向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被告(反诉原告)润峰电力有限公司放弃反诉请求。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100由原告(反诉被告)江苏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4900由被告(反诉原告)润峰电力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