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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富综执罚字〔2020〕第83010120022900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毅航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萧山分公司涉嫌无准运证运输工程渣土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01月02日08时00分,我局城东中队邵丹、孔彦通过有关部门移送,当事人杭州传旺贸易有限公司车牌号为浙A6Q826的重型自卸货车在杭州市富阳区渔山乡墅溪村无准运证运输工程渣土,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2-29
    决定机关 杭州市富阳区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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