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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消)行罚决字[2021]01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四项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3月17日,东城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在对位于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第十一层B1118号的一壹勤缘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未进行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违反了《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1份、《询问笔录》1份、《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1份、执法音视频等证据证实。根据《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决定给予一壹勤缘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处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22
    决定机关 东城区消防救援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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