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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宜市监案字〔2017〕第1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无证从事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08
    决定机关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周铁分局
    法定代表人 阮林煌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