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苏苏常)应急罚〔2021〕28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零捌佰元(¥10800),并处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0000)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7-13 |
决定机关 | 常熟市应急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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