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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运政罚〔2021〕02J103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5月17日11时50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柯桥区钱滨线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D1475学轿车(出租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陈立方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学员赵久龙驾驶绍兴市柯桥区齐贤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所属的浙D1475学在钱滨线13K+300地段进行科目三训练,带教教练员陈立方坐于副驾驶进行教学指导。经核查,钱滨线不属于绍兴市柯桥区齐贤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教练路线。其行为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未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教练路线进行培训。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1
    决定机关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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