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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嘉运政罚〔2020〕0654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9月21日15时10分许,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波、周慧在G92杭州湾环线高速海宁南收费站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CD6526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该车所有人是苍南县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驾驶员是严江伟,该车是从苍南汽车西站到嘉兴客运北站的班线客车,客运结算凭证显示站内发车0人,检查时车上有32人,站外揽客32人,其中32人是在乐清高速口上车,已付给驾驶员车费每人80元。同时对该车驾驶员严江伟制作现场笔录中发现:该车驾驶员严江伟驾驶浙CD6526普通客车涉嫌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三款,其行为涉嫌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28
    决定机关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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