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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运罚决字[2020]第330300412010066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苍南县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07月01日14时55分,驾驶员刘春城驾驶浙C.D3192在G1513温丽高速娄桥收费站口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被我执法人员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07
    决定机关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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