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温运罚决字[2020]第330300412010066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苍南县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0年07月01日14时55分,驾驶员刘春城驾驶浙C.D3192在G1513温丽高速娄桥收费站口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被我执法人员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7-07 |
决定机关 |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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