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南省全峰快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加海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6646294-1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豫0105民初16968号
    案号 (2018)豫0105执672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6-20
    发布日期 2018-08-13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河南省全峰快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李波押金31000元。 二、驳回原告李波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4元,由原告李波承担358元,由被告河南省全峰快递有限公司承担646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