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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惠阳交罚[2021]001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7月20日,新圩交警中队移交车辆粤SW8839重型半挂牵引车到我大队,经执法人员对司机叶仕星(现已离职)由东莞市领宸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双建勇进行询问,该车货物是从东莞塘厦大坪社区服务站运到汕尾市(途径惠阳新圩路段)。该车现场不能提供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依法制作相关执法文书个视频资料。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02
    决定机关 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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