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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城综处字[2021]第02-02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7月4日21时53分,东莞市领宸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未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塘厦镇四黎南路23号擅自设置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现场堆放有渣土约80立方米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10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06
    决定机关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