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桐卫当罚字[2020]200004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该店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2-17 |
决定机关 | 桐乡市卫生健康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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