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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桐卫公罚[2019]24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桐乡市鑫悦大酒店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案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2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10
    决定机关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市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