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海南阳光巴洛克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浩波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866073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3)龙民一初字第3133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4)龙执字第0239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4-09-26
    发布日期 2015-01-30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海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限被告杨浩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惠萍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3500000元及利息;二、被告海南阳光巴洛克实业有限公司、被告定安联海实业有限公司对被告杨浩波应承担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陈惠萍的其他诉讼请求。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