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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佛禅市监工处字【2017】23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广告管理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广告。二、罚款3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28
    决定机关 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戴森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