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市朗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吴双印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77361040-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丽民初字第6622号 |
案号 | (2015)丽法执字第00876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5-03-16 |
发布日期 | 2015-06-18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天津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天津市朗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前给付原告陈正圆医药费、伤残赔偿金等经济损失共计100000元。 二、双方无其他争议。 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被告天津市朗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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