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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民工商检处字(2017)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虚假宣传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2-27
    决定机关 民勤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魏明广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