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0001226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0年6月23日,杭州凯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供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未按规定清洗消毒以上违法事实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6-23 |
决定机关 | 桐庐县卫生健康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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