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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城综处字[2021]第33-00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8月10日19时30分,我分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茶山镇站前路与迎宾大道有大量水泥浆遗撒污染路面,执法人员通过调取案发路段的监控录像发现,2021年8月10日19时10分左右,东莞市冠升混凝土有限公司名下车牌为粤S02901混凝土搅拌车从龙湖花园工地出发,途径茶山镇站前路、迎宾大道,运输过程中混凝土搅拌车罐体出料口未采取有效密闭措施,造成物料遗撒污染路面一处。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警告以及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25
    决定机关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