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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佛交罚[2021]01429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5月19日19时23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路与一环交汇处佛山市长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内自编202室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广州祺宸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驾驶员使用粤ED35357小型轿车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许可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资料复印件等证据为证。其具体行为是第三次被查处
    行政处罚内容 广州祺宸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罚款贰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01
    决定机关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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