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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海市监处〔2021〕28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机构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与媒体类别发布医疗广告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并对当事人处罚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2
    决定机关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