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长天国税 简罚 〔2018〕 3839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8-04-01至2018-06-30增值税(商业(17%、16%))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8-04-01至2018-06-30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19
    决定机关 中国税务(原长沙市天心区国家税务局大托税务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