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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灞卫医罚﹝2021﹞2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8
    决定机关 灞桥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