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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阿市税罚〔2018〕1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行政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罚款1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18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阿勒泰市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维娜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