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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第22019050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上海奥达科技术研发有限公司违反了工业企业噪声超过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行政处罚内容 于2020年01月10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南芦公路168号实施工业企业噪声超过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笔录1份共1页;2、询问笔录2份共3页;3、行为告知书1份共1页;4、送达地址确认书1份共1页;5、营业执照1份共1页;6、法人身份证1份共1页;7、受托人身份证1份共1页;8、委托书1份共1页;9、证据照片4份共4页;10、测试报告1份共3页;11、测试报告处理意1份共1页;12、复测报告1份共3页;13、企业情况说明1份共1页;14、企业承包协议1份共3页。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03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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