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南阳市计中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瑞金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9354464-0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年宛龙民三初字第00358号
    案号 (2016)豫1303执63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4-06
    发布日期 2016-06-2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南阳市计中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张航借款本金240000元整,并自2015年5月21日起按照月息1.6分的标准计算利息支款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河南永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5065元,由被告南阳市计中办公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