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遵义捷顺佳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52030030****650U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0303民初6626号
    案号 (2021)黔0303执59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1-25
    发布日期 2021-03-18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贵州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遵义捷顺佳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贾勇波、李静支付代偿款1564235.36并赔偿资金占用利息损失(自2020年9月16日起,以尚欠代偿款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支付至代偿款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贾勇波、李静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440元(已依法减半收取),由被告遵义捷顺佳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vip